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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MILAN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宣传思想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宣传思想工作,维护宣传思想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宣传思想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宣传思想工作坚持的原则
(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的原则;
(二) 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全员参与的原则;
(三) 坚持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四) 坚持持续改进、动态跟踪的原则。
第四条  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载体:
(一)各单位的固定宣传阵地;
(二)公司官方网站、协同办公平台;
(三)公司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手机报、抖音、快手、微电影等新媒体;
(四)公司各类微信、QQ等互联网工作群;
(五)公司各类内部刊物、通讯、简报;
(六)县级、市级、国家级各类刊物、平台,如《垫江要情》《政府一周工作》《政务调研》、垫江新闻网、“学习强国”APP等。
第二章  宣传思想工作内容
  公司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公司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党员干部职工对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发生的重大事件,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的各种重大活动和在各种场合发表的重要讲话的贯彻情况;
(三)国际国内对当前重点工作有参考价值、借鉴意义的信息;
(四)市、县领导视察、调研、检查公司工作,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活动以及有关重要批示; 
(五)公司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市、县重要会议、指示和决策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司党的建设、发展战略、文化建设、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项目建设等情况;
(七)公司领导参加相关会议、活动的情况及讲话和文章;
(八)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及新举措、新经验、新成绩; 
(九)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主题活动、公益活动的情况;
(十)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及好人好事;
(十一)其它需要宣传报道的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宣传思想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主责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公司各总支、支部、各单位各司其责。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同平台公司新闻的编辑、审查和发布;
(二)负责公司官方网站企业简介、组织机构等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和分子公司版块信息的审核;
(三)负责公司级微信、QQ等互联网工作群的管理;
(四)负责公司重要会议及活动的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归档;
(五)督查指导公司办公系统品牌标识的规范使用。
第八条  公司党群工作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制定公司宣传思想工作规章制度;
(二)结合公司总体工作部署,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提出宣传要点和要求;
(三)负责公司官方网站新闻等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及对外报送新闻的审核;
(四)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新闻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及对外报送新闻的审核;
(五)负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调研报告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及对外报送报告的审核;
(六)负责办公楼、生活小区宣传阵地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七)负责公司宣传队伍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新闻上稿情况的收集整理、建立台账、稿酬计发;
(九)开展舆情分析、监控,向公司领导报送舆情情况及处置应对措施;完成网信主管部门网络舆情交办任务,及时处置网络投诉、论坛发帖、媒体曝光等原发舆情。
第九条  公司信息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宣传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技术支持;
(二)负责及时跟进新媒体传播方向、推广使用新媒体;
    (三)负责公司协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四) 负责公司协同、官方网站等宣传平台基础图片、信息、组织架构等优化、更新工作。
第十条  公司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职能部门业务范围相关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本单位宣传阵地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二)做好本单位在公司官方网站分子公司版块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经公司审核后发布;
(三)做好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或党群工作部提供新闻线索、信息素材、图片、视频资料等;
(四)负责本单位新闻稿件、一句话新闻、调研报告真实性和质量的审查,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上稿指标任务;
(五)按公司党委统一安排每年至少开展一个社会责任履责实践案例或活动。
第十二条  各党总支、支部确定1-2名专兼职通讯员、公司各职能部门确定1名兼职通讯员,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组成全公司通讯员队伍。
(一)通讯员职责是: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宣传稿件的收集、整理、撰写、编辑、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做好本单位舆情发现、跟踪、汇报等工作,围绕“强党建、扭发展、夯基础、抓改革、推创新、塑文化”六项工作重点收集相关照片资料,按月整理上报公司党群工作部(报送要求:清晰原图+简要文字说明,注明事件、日期),重要事项、实时活动要求3个工作日内发送。
(二)通讯员在全年的宣传思想工作中的表现,纳入所在单位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对考核靠前的通讯员公司优先提供外出培训机会,详细评分细则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公司各项项目建设、各项专项工作等由项目组或分管领导指定1名通讯员负责宣传思想报道和供稿。 
第四章  宣传思想工作程序与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新闻稿件必须进行审核校对。
(一)审核标准
1. 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 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单位实情;
3. 表达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 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 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 认真严谨,不出差错。
第十五条  对内宣传工作流程:公司各单位各类新闻由单位通讯员汇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简报类信息报公司办公室统一编辑审核后在公司协同平台发布。稿件格式、要求由公司办公室制定。企业微信平台相关信息报公司党群工作部统一编辑审核、分管宣传领导审批后发布。稿件格式、要求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制定。
第十六条  对外宣传工作流程:各单位对外报送的新闻类稿件(含图片)完成对内宣传工作流程后,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分管宣传领导审核,公司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发布。
各单位对外发布如停气通知等业务类信息由信息发起单位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发布。
第十七条  各单位每年7月将公司简介、组织架构等最新基础信息交公司办公室审核后,由公司办公室对公司官方网站和协同平台相应信息进行更改。
第十八条  重要新闻、调研报告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整理、编辑、初审,报公司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后由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根据终审意见在各自负责的宣传平台上发布。坚持“一口对外”原则由党群工作部统一向社会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发布新闻通稿。
第十九条  注重新闻的时效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要及时报道。对3天以前发生的新闻报道原则上不予采用。具有持续性的事件或活动要随时跟踪报道。
第二十条  各单位稿件内容应当正面导向,要素齐全,简明扼要,表述准确。要坚决防止杜撰虚假信息、报喜不报忧、以偏概全等情况发生。稿件计划数以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未经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涉及企业秘密和暂时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对外宣传。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向媒体提供资料。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需要创造舆论氛围,或者修正舆论导向时,由党群工作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进行采访报道。约访完成后,党群工作部负责跟踪新闻媒体发布的内容与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对发现有重大遗漏或错误的,及时报告,并要求新闻媒体采取措施更正、补救。
第二十三条  新闻媒体主动约访或上门采访由党群工作部归口接待。党群工作部报分管宣传领导审核、公司党委书记审批,根据审批意见确定是否接受采访以及采访对象、采访提纲和答访基调。若媒体以暗访的方式到各单位进行采访,各单位负责人和被访者察觉后要礼貌地予以婉拒,并立即向党群工作部报告。
第五章  宣传思想工作考核
第二十四条  宣传思想工作纳入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党群工作部每月考核、通报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情况,作为年底量化评价各单位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因瞒报新闻线索造成延误或负面舆情的,对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负面报道制止不力的,对在宣传思想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公司形象,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切对内、对外宣传活动。以分子公司名义进行的对内、对外宣传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5日起执行,原公司《宣传思想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渝鼎股司委〔2020〕6号)规定即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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