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指南当前位置:首页>燃气服务>用户指南非工业用户申请通气验收须知发布日期:2020-06-17一、申请通气验收的前提:燃气公司已将表前管道安装完毕且已验收供气;用户装修完毕,燃烧器具已安装。 二、需提供的资料 1. 业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 燃烧器具铭牌复印件; 3. 加盖鲜章的燃烧器具安装单位及个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每页加盖鲜章的户内燃气管道安装竣工资料原件。 提供以上资料到鼎发公司客户服务大厅填写《开户申请表》。 三、燃气公司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及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 说 明: 1. 燃烧器具:热水器、燃气灶、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 2. 燃烧器具铭牌:张贴于燃烧器具侧面,含生产厂家、型号、燃气种类、额定燃气压力等相关信息。 3. 户内燃气管道安装竣工资料:包含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装人员上岗证、管道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 4. 鼎发公司客户服务大厅分别位于:鼎发大厦底楼,松林小区公交站旁,老国土局底楼,桂溪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鼎发窗口。 附:用户提供的资料模板 身份证模板 燃烧器具铭牌模板 (需将热水器和燃气灶侧面的名牌拍照后打印) 燃烧器具安装单位及个人资质证书模板 户内燃气管道安装竣工资料模板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模板 安装人员上岗证模板 燃气管道质量检验报告模板 燃气管道质量合格证模板 安装工程竣工图模板 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单模板 |